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联合培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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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联合培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煤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是我国煤炭工业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和排头兵,拥有涵盖煤炭行业全专业领域的科技创新体系,致力于煤炭安全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低碳利用,肩负着引领煤炭科技进步的光荣使命。中国煤科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条件平台149个,其中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4个。现有员工2.5万余名,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4万余人。累计取得9000余项科技成果,攻克了一系列行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主导了煤炭行业历次技术革命,推动了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煤科总院)是1979年国务院首批批准招收研究生的科研单位之一,现为中国煤科直属单位,全面负责中国煤科的研究生教育与培养工作。煤科总院下设6个系、14家培养单位,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汇聚包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79名博士生导师和126名硕士生导师。
煤科总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重要使命,以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高端人才需求为工作目标,以创新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为主要抓手,大力培养德才兼备、敢为人先、锐意创新的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人才,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煤科总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
一、招生信息
(一)自主培养
煤科总院2026年拟在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三个学科招收30名博士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学制4年。
(二)联合培养
煤科总院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以下简称矿大北京)2026年拟在矿业工程、安全工程两个学科联合招收10名博士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学制4年。招生工作与煤科总院自主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期开展。
煤科总院与重庆大学2026年拟招收4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执行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年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煤科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四)考生的学位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毕业专业为报考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拟申报导师、拟申报培养单位、就业单位同意,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六)申请-考核考生学业水平和能力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其学习单位专业(年级)排名前50%以内,且平均绩点达到3.0分(4分制)或3.8分(5分制)及以上,具体以学习单位教务部门证明为准。
2.往届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课题)并做出重要贡献。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新TOEFL≥86分;IELTS≥6.0分;全国高校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记分规则改革前为合格);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访问超过1学年(8个月以上);“煤科总院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
注:煤科总院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12月31日
2.报名网站:煤科总院招生系统
3.报名费用:200元/人。缴费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以免影响招录工作。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煤科总院招生系统中下载模板,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综合考核时提交所有上传材料及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如材料存在疑问,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报名登记表:煤科总院招生系统中填报基本信息后导出,按要求签字、盖章。
2.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2封专家推荐书:所申请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注:普通招考考生在报名阶段无需提交,通过初试后须在煤科总院招生系统中补充提交。
4.政审(现实表现)材料:按要求盖章。
5.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院校研究生院盖章的证明材料,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彩色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招生过程
(一)普通招考初试
初试内容包括英语及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初试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详见附件1、2。
(二)申请-考核资格审查
煤科总院组织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做出评价结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名单确定
综合考核名单按照招生学科录取计划200%的比例,从普通招考初试合格、申请-考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中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名单公示
(1)进入煤科总院自主培养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在招生系统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2)进入煤科总院与矿大北京联合培养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在煤科总院和矿大北京招生系统分别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任意一项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细则等另行通知。
1.笔试包括英语和专业课笔试两部分。英语笔试内容为翻译并总结专业英文文献;专业课笔试内容根据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确定。
2.面试包括汇报和答辩两部分。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代表性成果和博士阶段研修计划等,代表性成果可以为学术论文、学科竞赛作品、专利、专著、获得科技奖励的成果等,若非第一完成人还需汇报本人在其中所做工作;答辩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
特别提示:为充分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性,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按照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重新计算成绩(初试成绩不再计入)。
五、录取
煤科总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煤科总院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以及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煤科总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综合考核不合格;
(四)体检不合格;
(五)其他影响录取事项。
六、培养模式
煤科总院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实行两段式培养模式,第一阶段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习文化课程,第二阶段在煤科总院各培养单位开展实习实践、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撰写。秉承“基础与前沿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培养方针,坚持“通专融合、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培养特色,坚持服务国家和行业、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切实提升煤科总院研究生培养质量。
七、就读待遇
在煤科总院就读期间,博士研究生(煤科总院自主招收、煤科总院与矿大北京联合招收)享有每人每月5000元助研津贴,以及差旅补助、科研补助、医疗补助和意外保险保障。
煤科总院各培养单位承担研究生第一学期在矿大北京上课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以及就读期间申请知识产权、发表期刊论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为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公寓、办公室、电脑、日常办公用品。煤科总院每年度评选并表彰优秀在校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有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再享有助研津贴等补助,可以参加煤科总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矿大北京上课期间,煤科总院为京外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其他时间不提供住宿。
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择优录用,享受煤科总院各培养单位所在地落户优惠政策;也可继续攻读博士后。
八、其他说明
(一)在博士研究生招录过程中,考生如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煤科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因申请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参加综合考核或录取的,煤科总院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所有材料及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者,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煤科总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煤科总院各培养单位承担考生参加综合考核的往返车费(动车二等座、普通车硬座或硬卧)、住宿费。
(五)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九、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一)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生系统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煤科总院招生系统:http://125.34.90.207:8088/#/
矿大北京招生系统:https://yjs.cumtb.edu.cn
(二)煤科总院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7986496
电子邮箱:mkzyyjsy@mail.ccri.ccteg.cn
附件下载: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培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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