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考核”制招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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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考核”制招考说明
院系简介
(一)学科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科,缘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的华中工学院参加了全国法学统编教材的编写。随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我校合作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1994年成立原华中理工大学政治与法律系。2001年三校合并,整合各校法学资源正式成立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始终居于新技术革命与法律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前沿,在“创一流、重特色、倡交叉,国际化”办学思想指引下,已形成结构合理、学科齐全、特色突出、优势鲜明的办学体系。是全国最早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设置科技法学学位点的单位,并率先开设人工智能与计算法学硕士、博士培养方向。是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中国高校“数字法学”教育联盟的发起单位之一;202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牵头组织下与牛津大学等全球15个顶尖高校联合发起成立国际数字法学协会,是协会的团体初始会员之一,院长汪习根教授是8位内地初始会员之一。
在QS发布的“世界大学专业排名”中曾名列中国大陆地区第8名;在《中国大学评价》中法学专业曾被评为A+等级;法学专业在2021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评为A。
学院现有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联合设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研究中心3个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湖北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湖北审判管理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研究机构和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科技法研究所、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等校内高水平研究机构。创办的学术辑刊《数字法律评论》,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并入库哈佛大学法律图书馆;国家人权基地理论刊物《发展权研究》集刊受到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学术界的好评。人权法律研究院2022年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2025年入选中国智库综合评价AMI智库。
(二)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7人,其中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21人;具有英国牛津大学、德国马普所、比利时根特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海内外名校教育经历的教师占比8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93%。其中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9人次;1人为联合国发展权高级咨询专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提名奖1人,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法学会二级学会副会长2人次,获得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者7人,湖北省“最美社科人”荣誉称号者1人,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入选者1人,入选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岗位者6人,二级教授5人。
学院引进联合国专家和海外名校高层次人才和国家外专局外专计划人才多人,并聘请了著名学者和高端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教授。
(三)科学研究
学院教师近年在《求是》《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要期刊和国际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近600篇,出版中、英、日文专著80余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发表文章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央“马工程”重大项目、中央特别委托重大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170余项。教师研究成果进入《中国法学》近10年所刊发文章被引频次TOP100排行榜,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湖北省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特等奖。
学院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应邀担任联合国高级咨询专家,主持联合国官方文件论证起草,参与联合国国际标准和公约的起草,向中央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提供研究报告50多份,获中央主要领导批示、联合国的表彰,并被载入联合国官方文件。学院提出的系列立法执法司法改革对策建议为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采纳。智库成果先后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最佳案例,获CTTI年度智库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
(四)人才培养与对外交流
学院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精品案例课堂。建立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湄公学院、湖北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等一系列国际国内实践实习平台。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建设的共享智慧法庭、法律人工智能系统实验室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在全国形成了理工强校办优质法学的鲜明特色。
学院教师先后赴德、法、英、美、日、澳等国著名学府研修,并与国外专家共同开展项目研究。近年来与牛津大学、维也纳大学、加州大学黑斯廷斯大学法学院、拜罗伊特大学、北海道大学、悉尼科技大学、巴西米纳斯吉拉斯联邦大学、台湾大学等建立了联合培养与交流机制,已选拔400余名在校生赴海外研学。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OHCHR)、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UNESCAP)、国际水伙伴组织(GWP)、湄公学院(Mekong Institute)等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选派50余名研究生出席联合国会议发表大会主题演讲、在联合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工作和实习。
迄今为止,法学院已培养本科毕业生1000余人,双学位生700余人,研究生3000余人,以及一批留学生。先后获得JohnH.Jackson国际WTO模拟法庭竞赛亚太赛亚军、东亚-大洋洲地区赛最佳书状奖、全国大学生国际互联网+大赛金奖、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ICC)全国一等奖、全国百篇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在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院办学受到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中国人民政府网、欧洲时报、联合国官网和联合国网络电视台等官方媒体的高度关注与持续报道。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及报考条件
一、学科(类别)及研究方向
030100法学
01(全日制)法学理论(含民族法学、人权法学)
02(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全日制)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法方向)
04(全日制)国际法学
05(全日制)数字法学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须提供成绩证书及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cjcx.neea.edu.cn/查询成绩的截图)。涉及其他语种的,以国内相应语种六级或专业四级成绩合格为参考。
(2)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
(3)TOEFL成绩(iBT)达到90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或GMAT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
(4)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外语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5)在国(境)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或研究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须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成绩单。
3.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在省部级及以上层次的学术会议上进行大会报告,或提交会议论文;
(3)在省部级及以上层次的学术论文竞赛中获奖;
(4)提交一篇独撰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经学院招生考核小组认定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潜质。
以同等学力者申请的,必须已在法学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法学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至少有2位专家推荐。推荐专家信息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供,必须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和手机联系方式。其中一位须为考生的硕士导师,另一位为学术领域与报考学科(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申请人如通过材料审核、入围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基础理论测试(笔试)、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面试、研究报告、实践技能考核等)。
提交材料清单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板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附件。
2.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报告(应届生提交)。如涉密工作必须事先进行脱密处理。
4.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5.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注: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除证书外,还须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cjcx.neea.edu.cn)查询结果截图。
6.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学术学位(非专项计划),仅接收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在职人员报考如被录取,须脱产攻读并转接档案。
7.推荐专家信息:我校将通过系统向推荐专家发送邮件和短信,由推荐专家在线提交意见。请考生提前联系好推荐专家,并获取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邮箱与联系电话)。推荐专家其中一位须为考生的硕士导师,另一位为学术领域与报考学科(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材料提交方式申请材料提交及缴费务必在2026年1月19日17:00前在我校博士“申请-考核”报名系统完成。
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符合报考说明要求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已在1月19日前完成材料提交及缴费的考生可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或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月22日17:00前(包括推荐人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请考生将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制作目录,装订成册。请用快递寄送或亲自送至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2办公室,纸质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月2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沈老师、舒老师
咨询电话:027-87557648
咨询邮箱:law202@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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