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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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公正、有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选拔和吸引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根据《河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意见》(河工大〔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统一领导工作。设纪检人员1人,负责监督考核各环节。设秘书1名,负责考生材料收集、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工作。
二、招生学科与拟招生人数
1.招生学科:化学
2.拟招生人数:4名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级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河南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应为全日制毕业生(原则上限毕业两年内,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并获得硕士学位,且其所获学位学科与化学相同或相近(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论文获得省级优秀论文或校级优秀论文一等奖。
(2)在SCI全文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共同第一作者只算排名第一作者的成果)。SC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
(3)攻读硕士研究生以来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4.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或IELTS≥5.5,或TOEFL≥7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②在国(境)外获得全日制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
5.如不符合第2条毕业年限规定,但成果特别突出的申请者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讨论后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6.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选拔。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8.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按照“河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材料册”的内容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将“材料册”原件扫描或拍照,生成一个PDF文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报名并提交,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打印准考证用),方可完成网上报名。“材料册”可从我校研招网下载:https://yjszs.haut.edu.cn/info/1014/2062.htm。
网报时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报一名导师,以第一次报名信息为准。多次报名或选报2名及以上导师的信息无效。一名导师当年只有一个博士招生名额。
2.报名材料
申请人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且只能发送一次),在完成报名后5天内发送至邮箱yjs2020hgxy@163.com,同时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寄送至至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9209郭老师收,电话:0371-67756716,18623719513。学术论文及支撑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以上述截止日期为准,后面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基本信息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特别成就、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4)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信。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国(境)外学历申请者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封面和摘要(需显示论文题目及导师,应届毕业生也需要提交)、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
(8)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中科院分区检索证明)、授权专利证书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河南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半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或河南工业大学校医院出具的现场体检合格证明。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审查通过后,结合招生导师意向,并根据科研业绩评价表(见附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及打分(满分100分),成绩及格(60分)以上为合格,择优确定进入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考核工作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环节总评成绩为100分,由业绩评价(满分100分,占比40%)和面试(满分100分,占比60%)两个专项组成。
综合总评成绩=业绩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核方式、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详见附件。业绩评价主要考核申请人的科研成果,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位申请人不低于20分钟,面试过程录音录像并有可复查详细记录。总评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5.体检
申请人身心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相关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报名或录取。
6.拟录取
(1)招生当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大于1人。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在学生报考意愿与导师招收意愿一致的情况下,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结合导师意见,可按综合考核成绩顺延拟录取。
若多名学生报考同一导师,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录取第一名。若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其他学生重新选择导师并征得导师同意后,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2)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将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河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五、申诉及联系电话
申请人对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处理。如果申请人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56268,邮箱:yzb@haut.edu.cn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56128,邮箱:jwb@haut.edu.cn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胡老师,18623717985;郭老师,18623719513,邮箱:yjs2020hgxy@163.com
六、其它相关说明
1.申请者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内向学院、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若今后教育部、学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3.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或学校现行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或学校新颁布的政策执行。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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