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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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术学位普通计划为 15 人(含定向奖励指标3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与《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为 1 名;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 1 名。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1月 28 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对外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2、12月 5 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 PPT汇报、答辩 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记分办法)为:
1、材料评估。具体标准见附件1。
2、面试。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学科知识技能、科研学术水平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标准见附件2。
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 75%、 25%。
(二)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报考“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应及时关注12月份中下旬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2026年3月9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
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考生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环节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 PPT汇报、答辩 等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
具体考核方案(含记分办法)为:
1、材料评估(参考硕博连读招收部分评价标准)。
2、面试(参考硕博连读招收评价标准)。
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 75%、 25%。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88799307,联系人:侯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各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照本细则执行。
附件:
1.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学业背景评估评分细则
2.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面试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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