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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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济学院(以下称“学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方式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选拔模式,按考生来源分为直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方式。
(一)直博:从本年度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报考时只能选择非定向就业类型。目前学院已完成2026年直博生的录取工作。
(二)硕博连读:从我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进行选拔,通过考核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报考时只能选择非定向就业形式。
(三)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招生。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为理论经济学,具体情况请查阅2026年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026年,学院录取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研究方向)学术学位普通招生计划的20%。以上规定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比例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以及经学校推荐的我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报考本校定向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的外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英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CET-6)≥425分;雅思成绩(IELTS)≥6.0;托福成绩(TOEFL)≥80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60分;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英语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在日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3.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及以上;在俄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4.其他语种水平需达到相当于上述外国语条件的学术使用能力,具体认定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培养潜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前3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至少1篇(论文字数须5000字以上,截至提交材料日须见刊)。核心期刊认定范围包括: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南大核心期刊CSSCI,含集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社科院核心期刊AM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包括以上核心期刊索引的扩展版。外文期刊须在SCI/SSCI期刊收录,A&HCI期刊收录。
2.作为主要作者(前3位)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至少1项。
3.作为核心成员(前6位作者/完成人)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获奖(须盖国徽章)。
4.作为核心成员(前6位完成人)完成省部级(含)以上纵向课题至少1项(结项证书中须有名字)。
5.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撰写的工作论文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奖励或入选国际会议并在会上宣读(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核验)。
四、报名程序
招考主要流程为:申请报名和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含缴费)→报考资格审核→考核(材料评议和综合考核)→录取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网址、报名程序及缴费等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执行。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后上传电子版到报名系统: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上。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报考定向博士生的考生须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3.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7.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1500字左右。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1500字以上):包括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将要研究的主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
9.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重要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如专利等。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须同时提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1.非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的PDF文件。
材料1-10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添加封面与目录后在系统中提交;材料11单独作为一个PDF文件提交;所有电子材料须于2026年1月10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申请人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等,且3年内不再接受申请;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材料审核评价
(一)形式审查
1.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安排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与本细则要求一致。
2.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及材料,视为审查不合格,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材料审核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价,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外国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评分,取专家组各位专家所给出成绩的平均分为材料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材料评价成绩需达到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三)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候选人的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材料评价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差额选拔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招生计划数与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人数的比例为1:3,等额选拔仅限于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等的情况。学院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综合考核程序
(一)现场资格复审
学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申请者资格进行现场复审,申请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国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核表等报考材料以供查验。凡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
综合考核的主要方式为专业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者对专业基础理论、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请者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综合考核时间拟定于2026年3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申请者须按学校规定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同时学院加试一门笔试业务课《经济学说史》。
1.笔试
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以百分制计,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条件。专业笔试科目为《经济学专业知识综合》,内容涵盖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专业知识及其外国语读写能力的考察。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经济学专业知识参考书目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第二版),人民出版社
《宏观经济学》,N.格里高利·曼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范里安,上海人民出版社
《计量经济学导论》,杰弗里·M·伍德里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面试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负责对申请者进行面试,专家组成员需为本专业博士生导师或教授。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外国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综合评价申请者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最终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一)申请者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材料评价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申请者最终成绩=材料评价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二)最终成绩公示。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录取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考生最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分专业(研究方向)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考生入学前不得变更个人身份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九、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学制学费、住宿安排等按学校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在学学籍。
(三)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s.muc.edu.cn/yjsyzsw)和学院网站上的有关招生工作通知,以便及时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六)本实施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如公布的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电话及邮箱
(一)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电话:010-83870751
(二)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邮箱:mucjingji@163.com
附件【附件1: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附件2:个人陈述.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