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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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应用经济所成立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面试专家队伍的建设。由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复试专家选聘标准、复试命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面试组专家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根据2026年应用经济所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具有正高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负责实施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同时进行。凡参与命题、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三、招生人数
我所根据院里下达的招生指标分配各专业名额。前期通过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录方式已预录取5人。
四、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每门考试科目单科分数均不低于50分,且三门考试科目合计总分不低于180分。
(二)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所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按照二级学科专业分类对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上线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按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
五、复试的形式、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内容及要求: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1.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考查考生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形式可以是笔试、口试、实践环节任选,也可以并用,具体由研究所根据复试录取方案自行组织。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的考核:本项工作由各研究所和研究生院联合考核,分为复试中和复试后两个阶段。其中复试中阶段由各研究所重点考核,复试后阶段由研究生院统一征求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意见。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成绩×0.6+综合素质成绩×0.4(即复试满分为60+40=100)。复试分数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复试及格,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参加录取排名,未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录取排名。
5.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6.复试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分两个考场同步进行,每位考生合计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六、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一)验证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表(单位盖章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和硕士学位论文)、初试准考证和两封专家推荐信;其中,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须提供复印件,也可提供硕士阶段毕业论文、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
(二)验证程序
考生先到研究生院招生办报到、验证,并领取复试通知书、诚信考核承诺书、考场规则,即我院须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诚信考查
在审查中发现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认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若有出入请及时向研招办提出并进行更正,若未更正导致上报报名录取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在复试中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作弊考生在报考年度之后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即便报考作“不准考”处理。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录取时,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40%+复试成绩(百分制)×60%的计算方式,对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二级学科专业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所将在复试结束后,严格按照报考时的类型(非定向)进行录取,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招生办复核、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八、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定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具体地点、考场规则,我们将以邮件方式具体告知复试考生,请密切留意自己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动态。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院按规定对复试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4871225(研究生院招生办)021-33165213(应用所)
监督电话:021-33165213(应用所)
电子邮件:yzb@sass.org.cn(研究生院)
yyjj@sass.org.cn(应用所)
点击查看: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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