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第三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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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第三批次)
依据《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法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我院开展2026年招收法律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第三批次),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
0301法学博士:6人
030105民商法学:全日制计划2人;
030107经济法学:全日制计划1人;
030109国际法学:
(全日制)国际公法学1人; (非全日制)国际经济法学1人;
0301Z3监察法学:全日制计划1人。
0351法律博士:12人
(非全日制)涉外法治方向:含国别(区域)法方向、涉外司法方向、涉外法律服务方向、国际组织方向。
都不接收同等学力申请。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相关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本批次法学博士仅接受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考生报考。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补充规定。
4.法律博士要求:
(1)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取得硕士学位,且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或法学、法律硕士学位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资格证书),且申请时在法治实务领域工作,有3年以上法治实务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优秀法治实务工作业绩,且将来仍计划继续从事法律工作;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申请时在法治实务领域工作,有5年以上法治实务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优秀法治实务工作业绩,且将来仍计划继续从事法律工作。
(2)专家推荐:1名法学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以及1名资深法律实务专家(如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市级及以上仲裁委办主任、市级及以上律师协会会长、或者其他相当水平实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推荐,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三、报名程序及材料提交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23日17:00。
登录网址:http://yz.whu.edu.cn填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按网报页面要求注册、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法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公告(第二批次普通招考)》。
2.申请材料:
(一)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5000字,含选题意义、研究框架及创新点)。
(二)《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四)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五)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论文、案例报告、调研报告、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明材料(高水平期刊发表的英文文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IELTS成绩单、TOEFL成绩单、GRE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及小语种成绩证明等);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报考法学博士提交:
(六)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七)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
报考法律博士提交:
(六)单位推荐信(附工作业绩证明)。
(七)1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及1名资深法律实务专家(如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市级及以上仲裁委办主任、市级及以上律师协会会长、或者其他相当水平实务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八)法治实务领域工作经历证明;
(九)武汉大学2026年法律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如申请免试)
材料整理要求:考生将材料按序整理装入自备大信封袋内,信封袋上清晰写明: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各项文件可单独装订,不允许全部胶装封订成一册。
须在5月23日17点前(以到达接收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邮寄或送达至办公室。
寄送地址(请使用EMS或者顺丰邮寄,不要使用顺丰同城及其他快递,以免影响接收)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3628
四、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五、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考专业专家组基于考生的申请材料做出评议意见,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一)全日制法学博士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交外语免试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要求附检索报告)。
(2)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3)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以上。
(5)参加过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线(成绩60分及以上,其中监察法学专业成绩55分及以上)。
小语种免试条件:接受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考生免试申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考试,达到全国大学六级水平;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或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或德语、法语、俄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及以上或DSH1及以上,法语TCF达到400分及以上或者DELF/DALF达到B2级及以上,俄语达到ТРКИ2级及以上);或日语(JLPT)达到二级(N2)级及以上。
(2)在母语为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国家或地区参加过相应语种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相应语种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法律博士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交外语免试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要求附检索报告)。
(2)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3)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以上。
(5)参加过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线(成绩60分及以上,其中监察法学专业成绩55分及以上);参加过2026年第二批次博士外语水平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小语种免试条件:接受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考生免试申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考试,达到全国大学六级水平;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或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或德语、法语、俄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及以上或DSH1及以上,法语TCF达到400分及以上或者DELF/DALF达到B2级及以上,俄语达到ТРКИ2级及以上);或日语(JLPT)达到二级(N2)级及以上。
(2)在母语为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国家或地区参加过相应语种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相应语种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法律博士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考试时间:预计2026年5月30日上午(拟定,若有变化见学校通知公告)。
附件【武汉大学2026年法学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doc】
附件【武汉大学2026年法律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doc】
附件【单位推荐信_武汉大学法学院2026年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docx】
附件【法治实务领域工作经历证明_武汉大学法学院2026年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docx】
活动时间:5月15日 -6月30日 (99元1对1辅导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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