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已于5月中旬基本完成第一批次的招考录取工作,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2026年第二批次博士招生考试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6年博士招生考试最新情况。请大家及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老师为大家更新2026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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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南医科大学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唯一一所公办本科医学院校,肩负着服务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的双重使命。学校秉承“厚德、严谨、博学、和谐”的校训,坚持“以本为本、本研并重”,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专任教师中拥有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杰青在内的国家级人才30余人,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学科实力突出,拥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和生物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其中,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前5‰,多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科研平台高端,建有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近年来,在《Cell》《Nature》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科研成果丰硕。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内外众多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发起成立“一带一路”热带医学联盟,致力于打造热带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医科大学,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卓越的学术环境。
海医发展,未来可期!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选拔考核方式
我校2026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余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按照考生来源不同,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种。其中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及“考试制”两种招生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01、“申请—考核”制
我校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完成两批次招生以及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招生。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批次“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招生专业和计划见下图(可滑动观看)。

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第三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申请—考核制)》。(点击即可进入)
02、普通招考—考试制
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可滑动观看):






具体报考条件、考试内容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普通招考-考试制)》(点击即可进入)
注:申请者可同时参加以上两类招生方式的博士研究生报名。如被“申请-考核”方式拟录取,则视为自动放弃普通招考-考试制录取资格,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03、硕博连读
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对象为我校2023、2024级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办法及招生信息另行通知。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0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0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03、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04、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且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3.已本科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我校仅通过“普通招考-考试制”选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方式招收以本科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本科毕业满6年及以上(截至2026年9月1日)。
0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应届生最晚入学报到时需获得硕士学位);
2.获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最晚于2026年7月10日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规培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二级学科)相同或相近,或已取得报考专业(二级学科)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0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0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1)第三批次“申请-考核”制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12:00~5月29日12: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0日24:00;
(2)普通招考-考试制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8:00~5月29日12: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0日24:00。
报名流程
进入“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zshy.muhn.edu.cn/gmis_enrollment/#/login)点击左侧“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登录系统后,在“报名管理”-“报名信息填报”菜单,选择报名方式(“考核制”或“考试制”),在开放时间段内点“申请”跳到报名填写页进行报名。
报名费用
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专业调剂
(1)报名“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专业背景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情况下,有意愿在同一报考单位招生的一级学科内调剂的,可在该学科下最多填报3个报考专业志愿;
(2)报名“普通招考-考试制”的考生仅可填报一个志愿,如有多报仅以第一时间报考的志愿为准。
报考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1)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报名阶段提供加盖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并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提交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该类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人事关系隶属原单位,毕业时按协议回原单位就业,入学后不享受各类助学金;
(2)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符合条件者入学后按规定享受助学金,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02、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网报信息组织专家组按招生公告要求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将在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03、提交材料
报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第三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申请-考核制)》和《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普通招考-考试制)》。
未按时完成材料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提交材料原件复查以及按照顺序打印/复印装订成册的材料复印件留底,凡提交不符合规定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考试
“申请-考核制”考核安排详见《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第三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申请-考核制)》;
“普通招考-考试制”笔试安排详见《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普通招考-考试制)》。
七、录取
录取原则、名额分配及公示程序以当年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具体执行标准详见上述对应批次的招生公告及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严格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除071011生物物理学专业外,我校其他博士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色觉异常(含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考生。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人。
奖助政策: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研究生津贴等制度构建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为30000元/生/学年(以当年下达名额为准);研究生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3000-4000元/月(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及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具体执行标准以国家及学校管理部门当年最新规定为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招生单位网站。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海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凡对招生单位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向招生单位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申诉及有关证明材料。招生单位应当受理并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联系电话:0898-66968231。
十一、其他事项
01、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02、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应在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提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03、应届硕士生入学时未取得招生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应证书者,取消其攻读海南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04、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后,方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05、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在资格考核时携带备查。
06、报考有关事宜请登录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muhn.edu.cn/zsw/yjszs1.htm)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07、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08、联系方式:如有问题,请于8:00-12:00,15:00-18:00致电各二级招生单位。
活动时间:5月15日 -6月30日 (99元1对1辅导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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