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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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政策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是深度融合两校优势资源,共同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此专项计划由重庆理工大学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相关培养管理制度规定,在招生、培养、学生管理、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与重庆医科大学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此专项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与重庆医科大学同专业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授位标准、统一培养要求、统一学生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按照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科研人才。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四、招生专业与选拔方式
(一)招生专业

(二)选拔方式
此专项计划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工作安排如下。

五、报考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相关要求。
4.申请“申请-考核”制须有申请专业相关领域 2 位正高级专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科学精神和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6.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本科为英语专业或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者除外),另须达到招生学院对考生英语水平的要求:
①CET-4成绩≥425 分(2018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②TOEFL成绩≥80 分(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③IELTS成绩≥6.0(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⑤WSK(PETS4 或 PETS5)成绩合格(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⑥新GRE≥305 分(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60分。
7.学术水平应达到下述要求。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参见《重庆医科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1),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官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26年5月22日下午16:00~5月26日中午12:00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logo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参见我校研招网官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并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通知需要提交的材料在网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材料审核
专项计划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布准考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须做好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的准备。未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
(三)缴纳报名考核费
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缴纳考核费,考核费50元/人。详情请见后续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未按规定支付考核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完成上述全部流程,否则报名无效。
七、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向专项计划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核验上述网报材料原件。考核工作相关安排详见药学院官网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
八、录取
专项计划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情况,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专项计划单列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示。报考我校此专项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此专项计划以外录取。
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未经学校允许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报到的;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九、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费
学校2026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医学学术学位每生每学年10000元。
十一、其他说明
(一)相关考生,请关注报考专项计划二级招生单位相关通知及其实施细则。
(二)相关具体情况考生请咨询二级招生单位。
(三)未尽事宜参见《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六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四)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重庆医科大学研招办:023-6848554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30),联系邮箱:yzb01@cqmu.edu.cn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023-68485378(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30),联系邮箱:289089073@qq.com
重庆理工大学研招办:023-68667302(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30),联系邮箱:yjs@cqut.edu.cn
重庆理工大学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023-62561189(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30),联系邮箱:wying@cqut.edu.cn
附件【附件1 重医+重理工“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docx】
活动时间:5月15日 -6月30日 (99元1对1辅导体验)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