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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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
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落实省教育厅博士五项改革精神,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数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增强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二、组织保障体系
(一)学院招生委员会:学院院长为主任,导师组长等专家为成员。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初审、复试和录取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等为小组成员。负责监督整个初审、复试和录取过程,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三)初审专家小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由研究生秘书、辅导员、专家导师组成。负责考生材料初审,按照学校本年度招生简章及学院普通招考数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等。
(四)复试考核小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每个复试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和相关研究领域教授组成(含组长1名),考生报考的导师原则上应为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
三、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初审专家小组对所有报考人员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阶段。
初审专家小组深入考查合格申请者的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根据申请材料,包括硕士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成果获奖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申请者做出综合评价并按照合格/不合格打分。
根据初审评价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初审成绩不计入后面复试综合面试环节。合格名单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复试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学院组织复试考核小组2026年5月7日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复试形式: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由复试考核小组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最终复试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面试先由申请人以PPT形式作不超过8分钟的汇报,然后复试考核小组提问,申请人当场做答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听说、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语言表达等能力,重点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素质、潜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创新能力。
PPT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拟报考的专业和导师;
2.学习和工作经历,包括硕士阶段导师姓名;
3.硕士阶段成绩,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
4.其他获奖、学术交流、主持的科研项目等;
5.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简介;
6.读博期间的简要研究计划。
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成绩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缴纳复试费
缴费对象: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均须缴纳复试费用。缴费方式:
支付宝搜索“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进入“缴费大厅”,选择“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研究生复试费”,在缴费项目中选择“研究生复试费”,按要求填写信息并缴纳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为80元/人,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数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对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院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未达到60分);
4.提交的材料或复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六、申诉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七、其它
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江苏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活动时间:5月15日 -6月30日 (99元1对1辅导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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