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6年第三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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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6年第三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通知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第三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名单
经过学院学校资格审查、专家材料评审,择优确定综合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
二、材料复核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材料复核的基本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职称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材料中(1)-(3)为报考学术学位各专业和药学、医学技术专业学位专业必须提供的材料,(1)-(5)为报考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必须提供的材料。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对考生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综合考核安排
1. 考核方式:采用线下考核。
2. 考核时间地点:各综合考核面试组时间地点见附件2(持续更新)。
3. 考核人数比例:1:3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若放弃资格,则进行顺位递补,进入综合考核考生的材料评审成绩须不低于60分。
(二)综合考核内容
每位考生复试2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个人陈述(PPT汇报):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既往的研究内容+未来的研究计划等。
2.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包括客观题和开放性题目等,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申请同一专业(方向)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应不低于60分。
五、注意事项
(一)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关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所有涉及金钱的事项,考生务必保持警惕。
(二)博士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四)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六、其他工作
1.体检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培养单位要求的材料及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原件(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色觉检查)交至负责单位。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2.入学复查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学院联系方式
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 电话:0577-85676876
邮箱:feyyjsc2024@126.com
附件
附件1:【公示】温州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公示.pdf
附件2 :综合考核面试组时间地点.pdf
附件3:考生资格复核原件自查表(需下载打印带到现场).xlsx
活动时间:5月15日 -6月30日 (99元1对1辅导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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