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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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方式
2027年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本科直接攻博(以下简称“直博”)。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及类别
我院2027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拟招收30名(含直博生),已拟录取直博生9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拟招收8名,已拟录取直博生2名。2027年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
(二)招生专业
详见《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的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在职学位生在报考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4)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
(2)近五年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或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名);
(3)须完成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学习且成绩合格,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按博士生入学时间计算,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2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
依据《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符合报考条件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三)直博
面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招生工作规程见《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7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
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查本人是否符合我院报考条件,在准考、复试和录取等招生阶段将分别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参加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网上报名并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报考材料,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
硕博连读:2026年11月10日—2026年11月20日
普通招考:2026年11月21日—2026年12月20日
直博生按照《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7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执行。
(二)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考生及硕博连读考生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或“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填写有关报考信息,逾期不再补报;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条报名信息为准;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直博生按照推免生的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三)所需材料
1.硕博连读考生须在2026年11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无需装订),其中1-5项除提供纸质版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s_riped@126.com:
1)《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核登记表》(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
2)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部章);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它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
4)计划申请博士学位的专业/研究方向文献综述一份(5000字左右);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带有文章名称、摘要、作者的文章首页复印件)、所获专利(带有专利名称、作者姓名的复印件)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须列出明细单;
6)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为考生写推荐信的专家,应对推荐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科研能力有深入的了解,所写推荐信要严肃认真、具体写实;考生报考导师不可为考生填写推荐信)(专家推荐书.docx)。
2.普通招考考生须按初试前和复试前两个阶段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1)于2026年1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寄送报名资格材料(A4纸打印,无需装订),逾期或未提交材料者,按放弃报名处理:
(1)《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博士生报名登记表.doc),在研招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无须提交;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以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在登记表“单位意见”一栏中由考生档案所在院系或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院系或人事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为考生写推荐信的专家,应对推荐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科研能力有深入的了解,所写推荐信要严肃认真、具体写实;考生报考导师不可为考生填写推荐信)(专家推荐书.docx);
(3)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包括学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查询打印);
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5)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提交近五年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复印件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排名前五名)复印件;还须提交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同时提交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另将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_riped@126.com,文件名称为考生姓名。照片要求为:宽度在90像素至480像素之间且高度在100像素至640像素之间,大小在20K-100K。
考生所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于初试前一周内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不邮寄)。
2)进入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s_riped@126.com,文件名称为考生姓名。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3)硕士学位毕业论文摘要和目录;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带有文章名称、摘要、作者的文章首页)、所获专利(带有专利名称、作者姓名)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须列出明细单;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它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
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所有报名信息以最终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考生因材料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无论考试是否通过,所有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
3.直博生
按照《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7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材料。
(四)报名费
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200元(请在报名系统内缴费,不接受其它支付方式)。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未缴纳报名费者按放弃报名处理。
五、初试
普通招考考生须参加我院博士生招生初试。
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含听力)、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为2027年3月11日至12日。
3月11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月12日上午08:30—11:30,业务课(一)
3月12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仅可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钢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等符合规定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
初试地点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考生初试成绩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查询。
六、复试
(一)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
复试方式为面试。
硕博连读考生面试在2026年11月下旬进行。普通招考考生面试在2027年4月进行。
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要求等信息将在复试前公布。
面试时考生向考核专家组做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专业学习背景、科研经历和成果,学术兴趣以及对报考方向的了解、入学后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核专家组对复试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考查两部分,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专家组同时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直博生
按照《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7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进行选拔。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过程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体格检查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院本着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院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所有拟录取考生均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名单公示。
考生因报考我院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院不承担责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迁入我院,否则无法入学报到。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
定向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工作单位之间由协议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工作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录取考生于2027年秋季入学。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考生的《录取登记表》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学制、学习形式
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生(含硕士生阶段)及直博生的学制均为5年。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十一、收费和待遇
(一)学费及住宿费:
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学费、免住宿费。住宿地点在北京院区,研究生公寓。
(二)奖学金、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国家统招非定向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以下奖助待遇:
1.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下所开展科研的非定向研究生,每年预计评选博士生4人,奖学金为每人30000元。
2.王涛英才奖学金:评选范围为下所开展科研的非定向研究生,每年评选博士生1人,奖学金为30000元。
3.孙越崎优秀学生奖:评选范围为下所开展科研的非定向研究生,每年评选博士生1人,奖学金为1000元。
4.院奖学金:评选范围为一年级非定向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为每人8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为每人60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为每人3000元/学期。奖学金覆盖面为一年级非定向研究生总数的60%。
5.助学金: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为3700元。
6.科研补助:发放范围为下所开展科研的非定向研究生。自研究生下所当月的第二月起,每人每月的补助为2300元。
7.医疗保险:为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和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8.困难补助:视实际情况而定,对于评选出的家庭困难非定向研究生,补助为每人1500元/学期。
9.伙食补贴:同研究院里的正式职工一样,在单位的食堂就餐即可享受伙食补贴。
十二、毕业就业
学生须符合我院毕业要求的标准,达到我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方可授予学位。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我院择优录用。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
十三、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四、其他事宜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教育部最新政策不一致之处,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为准。
十五、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查询网页: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http://riped.cnpc.com.cn/yjs/)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59号楼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10)83597512、83592525、83597064
招生咨询邮箱:zs_ripe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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